铜陵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考场规则
考试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。通过系统复习迎考可以巩固和加深所学知识,检查教学效果,籍以总结经验,进一步提高教与学的水平。为此,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核,诚信考试。
一、 学生须按时考试,考试中不得擅自移动座位。
二、答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(蓝色),字迹要清楚,除在考试卷装订线外认真填写班级、姓名外,不得做任何其它标记。
三、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答卷。考试中不得互相讨论,左顾右盼,互借文具(包括计算器)。不得有偷看,夹带,传递,交换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。违反考场纪律者将视具体情节分别予以处理。
五、学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,保持考场内的肃静,临时有事须举手示意,经请示监考人员的同意后方可行动(在同一时间内离开考场只限一人)。
六、学生如违反考场纪律、作弊或是提供条件给别人作弊者,监考人负应立即收回考卷,令其退出考场;或由监考人员将考生姓名、班级及作弊情节记录在《监考记录表》上,考试结束后送至成教院。
七、学生考试结束,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,考试结束铃响前,学生不得在考场外走廊上大声喧哗;考试结束铃响,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折叠整齐,卷面朝下放置桌上,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卷,学生立即离场。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卷者,监考人员可声明不再收卷,该门课程考试作旷考论,监考人员应将考生情况记入《监考记录表》中。
八、每个考场至少有二人监考,一人为主监考,其余为副监考。同一考场学员多者应相应的加派监考人员。
九、监考教师应忠于职守,严肃认真。在整个考试时间内,监考人必须在场,不得做其它事情。
十、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楚可以告诉学生外,对学生的其他任何提问一律不作答复,更不准对原意作任何暗示和启发。违者作监考人员违纪论处,对严格坚持考场纪律者,给予表扬;对违纪行为姑息迁就、开脱说情者,给予批评。
十一、考试结束后,监考人员须及时清点试卷份数,并记入《监考记录表》中,最后将试卷沿装订线密封装订好,经过学历部验收合格后,方可离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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